时间:2022/10/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重庆日报全媒体张莎崔力

3月1日,《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启动仪式暨“文明行为促进月”市级示范活动在九龙坡区举行。我市各地同步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

▲3月1日,九龙坡区盘龙广场,市民代表上台领取《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普及读物。崔力摄/视觉重庆

文明大践行,你该怎么办

市级示范活动现场,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九龙坡区等13个市级部门和区级部门,围绕《条例》相关条款内容设置了13个展区,吸引不少市民前往了解。

“践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文明用餐,我们打算联合巴国城餐饮一条街的商家进一步推广‘光盘行动’,具体怎么搞?请大家各抒己见。”在九龙坡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社工中心共享空间,入驻这里的冬青社工、兴民社工等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联合黄桷义工负责人、五色志愿者负责人、暖阳志愿者负责人等,正在开展“文明大倡导,社工怎么办”社工项目讨论。

▲3月1日,九龙坡区盘龙广场,交通民警向市民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崔力摄/视觉重庆

社工们告诉,《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他们的工作是一大助力,借此东风,他们打算开展几场“头脑风暴”,将《条例》的相关内容和九龙街道正在举行的社工项目服务大赛结合,产生“1+1>2”的效果。

“过马路要怎么走”“遛狗要怎么办”“外出赏花如何收拾垃圾”……大渡口区人大代表、八桥镇丽景社区党委书记谢和群走进小区院落,通过简单的提问,不断强化居民们的文明意识。

围绕《条例》中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社区文明、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旅游、医疗秩序等方面,谢和群帮大家“敲重点”,“每一条都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你们文明了,社会会更和谐、生活会更幸福。”

我市将推动《条例》走进城乡社区、走进群众心田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规定每年3月为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月”,这是我市的创新举措。我市将结合“3.5”学雷锋日,统筹抓好文本宣传、资讯宣传、社会宣传和文艺宣传,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推动《条例》走进城乡社区、走进群众心田。

▲3月1日,九龙坡区盘龙广场,小朋友参加垃圾分类游戏。崔力摄/视觉重庆

目前,我市正统一印制、编辑《条例》单行本和图绘本,发放到城乡社区、广大群众。同时,利用基层立法联系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梦想课堂等阵地,采取法治教育、“榜样面对面”、社区龙门阵、院坝会、班组会、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对象分众化、内容通俗化、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

为推动《条例》走进社区小区、工厂车间、田间地头、千家万户,九龙坡区历时两个月创作了连环画,图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九龙坡区社科联主席李金国透露,下一步,九龙坡将根据《条例》制作动画短视频,在多个区级平台传播,扩大《条例》宣传范围。

▲3月1日,九龙坡区盘龙广场,志愿者向小朋友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崔力摄/视觉重庆

荣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人就表示,将把《条例》推广纳入今年“小院讲堂”的活动计划,组织志愿者通过画主题漫画,条例宣讲、有奖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

我市将出台不文明行为者参加公益服务办法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市有关部门将及时建立健全《条例》的相关配套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文明行为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优待制度,明确表彰奖励、优待的主体、对象、条件、方式等事项。

二是建立参加公益服务办法,明确不文明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情节轻微,行为人自愿申请参加并完成公益服务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和认定标准。

三是建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和曝光办法,对行为人多次故意实施不文明行为,或者故意实施不文明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不文明行为的,将视其情况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必要时向行为人工作单位或者社区通报;行为人因实施不文明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理仍不改正,我市将在合理范围内公开其不文明行为,用德法并举的手段,切实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提高。

为加强监督指导,市和区县文明办将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和义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典型、优秀志愿者、热心市民等参与监督,深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暗访评估,督促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落到实处。

践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时代楷模”、全国人大代表有话说

3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凝聚着广大市民的文明共识,是全体市民“新时代的文明契约”,采访到“时代楷模”马善祥、乡村“百姓名嘴”李紫扬、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全国文明家庭代表陈丽芳、新时代好少年白镜佑,请他们谈对践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建议。

马善祥认为,维护社区文明,应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坏境卫生,言行举止得当,邻里团结互助。

李紫扬是一名乡村干部,她说,维护乡风文明,应遵守村规民约,崇尚勤劳致富,抵制大操大办、抵制薄养厚葬,用实际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

刘希娅说,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维护校园文明,应坚持立德树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带动教风学风。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好家庭、秉持好家教、传承好家风。”这是陈丽芳对家庭文明的理解。

白镜佑认为,新时代好少年学习遵守《条例》,要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弘扬时代新风,争做时代新人,勤奋学习、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据了解,在践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我市将发挥好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各级各类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市民争做文明有礼的重庆人。

字斟句酌、易稿十余次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背后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可谓字斟句酌,易稿十余次而成。”3月1日,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向揭秘了《条例》出台背后的历程。

据介绍,我市早在年8月就组成了《条例》起草组。在调研起草阶段,起草组先后赴我市6个全国和市级文明城市,组织了6场先进典型、宣传委员、机关干部、市民代表等参加的专题调研会,收集了余条意见和建议。

形成初稿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又征求了20家市级部门和9个中心城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的意见,收集吸纳建议条;2次征求西政行政法专家的意见,收集吸纳建议36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还在“重庆文明网”上开展“网络问卷调查”,收集建议1.7万余条,经过梳理、归类、讨论,吸纳条。前前后后共修改了10稿。

在立法修改阶段,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累计收集建议条;同时,市级部门也提出了56条书面修改建议。起草专班对这条建议,逐条分析、充分吸纳,经过4次闭门修改论证,形成了第13稿。

年7月28日、9月27日、11月30日、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四次审议《条例》草案。期间,又先后四次通过不同方式,广泛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一年多来,我们根据30余万份有效调查问卷和多方征求意见结果,列举了人民群众广泛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t/pgst/1967.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