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准予下列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年8月3日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3个) 二、社会团体变更登记(5个)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个)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9个)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2个)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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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准予下列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年8月3日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3个) 二、社会团体变更登记(5个)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个)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9个)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2个)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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