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6/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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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9月1日九时起,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恢复对外办公,具体防疫政策参照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年第6次)》执行。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年8月31日

附:《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年第6次)》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

管控措施的通告

(年第6次)

根据当前大渡口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8月30日18时起,在辖区内调整7个临时管控区:八桥镇荣盛城4栋、跃进村街道钢堰社区、跃进村街道马王街社区、跃进村街道东正社区、跃进村街道跃进社区(含跃进村19栋37号)、跃进村街道跃新社区、新山村街道钢花路以东且佳兆业滨江四季以北区域(不含佳兆业滨江四季)临时管控措施。调整后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区域内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二、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本区域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该区域,必要时在做好防护情况下闭环进出。

四、区域内生活超市等社会保障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展经营。

五、区域内要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查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

六、区域内要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七、区域内人员严禁靠近中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8月30日

原标题:《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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